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邓家元同志所作的《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21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抓好政治建设、服务大局、审判执行、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着力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为夷陵“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