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认为,纲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可行。会议决定批准《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号召,全区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长江大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一主领衔、一站带动、一轴拓展、一体协同”区域发展架构,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实干奋进、扛旗争先、开启新篇,为奋力谱写“十四五”时期夷陵发展新篇章、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