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报告的决议

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报告的决议

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至上、节约集约为基本要求,聚焦规划编研引领城市发展,加快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守住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底线,并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摸清我区自然资源“家底”,为夷陵“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