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小课堂

一、 消费者有哪些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拨打12315电话,二是登陆12315全国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三是来信来访。

二、投诉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三、投诉后,什么时候得到答复?

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七个工作日内决定受不受理,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哪些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五)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五、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方式哪些?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哪些商品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邮购、会议或者讲座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并经消费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