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夷陵区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7月23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肖某、周某、韩某分别被判处一到两年不等刑期,并处1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

法庭审理查明,2017年2月15日,被告人肖某承包经营三峡茶城物流公司。同日,肖某与被告人周某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投资经营该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后聘请被告人韩某为该公司员工,负责物流仓库的收发货业务。

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先后多次共同采取控制搬运工、跟踪滋扰、言语威胁等方式,迫使多名茶商使用三峡茶城物流公司茶叶物流运输服务,强迫交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肖某、周某强迫交易数额25384元、违法所得12484元;韩某强迫交易数额6000元、违法所得4200元。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肖某、周某、韩某还采取控制搬运工、言语威胁等方式,实施多次违法行为,向他人强行索要现金3100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周某、韩某共同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接受物流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案系恶势力犯罪,对被告人应从严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前述判决。

原文链接:

http://epaper.cn3x.com.cn/sxrb/content/202007/27/c152600.html

责编:雷奥琳

审核:高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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