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指定保险公司?坚决不可以!

近日,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市场监管所成功处置一起某汽车4S店强制指定购买保险消费投诉,帮助消费者全额拿回12.35万元的购车款。

当天,该所接到消费者孟先生投诉电话,称在东城试验区某汽车4S店里看中了一台越野车,价格是12.35万元,付款后,店家强制指定购买保险,双方僵持不下。

该所迅速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消费者孟先生介绍,付款前店家没有提到保险问题,等付款后才告诉他必须到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否则不继续给他办理购车手续。4S店销售经理解释:汽车售价这样低,只有靠保险来贴补一下亏损,这是汽车销售行业潜规则。

询问清楚原由后,执法人员打开手中的维权手册,向双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以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家用汽车销售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其配套产品和相关服务,不得限制、指定保险公司和强制购买保险险种”。

双方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后,孟先生表示不买车了,要求全额退款,汽车4S店销售经理答应马上办理12.35万元的全额退款手续。

等到手续办完,消费者孟先生追到店门口,向执法人员表示感谢:“今天不是你们来,我也不知道《消法》有专门的规定条款,真心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随即,执法人员向该汽车4S店下达了《约谈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通讯员:金京

责编:鲁彬彬

审核:朱家梅

评论一下
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