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政府《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汇报

(记者付文静 通讯员袁继陈)夷陵区人大常委会近日组织召开《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自查汇报会,听取区政府贯彻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的情况汇报。区领导尚志芬、张国志、高先华、栾桂梅、王世钰、高秉政出席会议。



《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制定出台以来,区政府把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加快转型跨越、建设“强区主城、富美夷陵”的突破口,每年拿出近4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和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在鼓励科技创新、生态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近三年兑付到企业的各种奖励性资金达3000多万元,同时每年还向上争取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四个一批”资金8亿多元,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在加强政策扶持的同时,夷陵区还建立区级领导联系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机制,通过开展“企业服务月”、“百名干部帮百企”等系列活动,三年累计为企业办理实事996件。夷陵区还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44项,免征收费项目24项,大力压减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今年上半年,全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25.3亿元,增速22%,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586.89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13.7%,位居全市首位。

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夷陵区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现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放管服”、“营改增”等重点经济领域改革,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步伐,把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聚集到关键领域,着力营造“成本最低、服务最优、效益最好”的投资洼地,助力“强区主城、富美夷陵”建设。

评论一下
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