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 “组合拳”护好劳动者 “清凉钱”

最近,湖北省明确指出,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天12元,覆盖6月至9月的高温季节。这一政策并不仅仅是工资的简单增加——研究显示,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劳动者中暑、热射病等健康风险会增加30%以上,而及时的高温津贴发放可以直接转化为购买消暑药品、降温设备等防护措施。此外,高温补贴作为法定工资的一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关键手段,能够有效减少户外体力劳动者与室内岗位之间的权益差异。然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些企业将高温津贴视为“可选福利”,用发放防暑物资来替代现金补贴;灵活就业群体由于劳动关系不明确,难以确定高温作业的时间,导致补贴发放不到位;更严重的是,一些用人单位恶意削减津贴,将劳动者的“清凉费”作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手段。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实际利益,也挑战了劳动保障法律的权威,迫切需要监管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高温津贴落实的难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系统的监管,从机制上确保高温津贴“应发尽发”,相关部门需要针对问题的“痛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构建全面的监管体系。

严格把关“责任关”,正本清源。针对一些企业对高温津贴政策认识不清、执行不力的问题,监管部门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地区气候差异等因素,细化高温作业场景的认定标准,明确用人单位的主要责任。同时,严格要求企业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的单独科目,定期公开发放明细,严禁以“高温假期”“降温饮品”等形式变相抵消。对于新入职员工、灵活就业群体,开展政策宣讲,设立专项辅导期,确保劳动者和企业全面理解政策要求,建立权益保障的“认知防线”。

加强日常监管,精准施策。强化动态监测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实时收集企业用工考勤、天气温度等数据,智能比对高温作业时长与津贴发放记录,提高监管的精确度。针对建筑、物流、环卫等高温作业密集的行业,开展“穿透式”核查,严查虚假考勤、漏发克扣等行为。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将高温津贴落实情况与企业信用评级、政策优惠挂钩,对执行不力的企业实施“黄牌警告”。此外,通过“线上举报+线下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确保每一笔高温津贴都能经得起监督检验。

完善惩戒机制,高悬法治利剑。对于恶意克扣、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高额罚款、纳入劳动保障失信名单等严厉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持续开展高温津贴专项执法检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实现监管的全面覆盖。加强与工会、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响应—联合处置”的闭环机制。同时,设立高温津贴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劳动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血汗钱”,更是社会公平的“温度计”。确保高温津贴政策真正落地,需要监管部门、企业、劳动者等多方共同努力。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违规行为,以“细致入微”的方式优化监管机制,才能让每一位在烈日下坚守的劳动者感受到政策的“清凉”,推动形成尊重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区委网信办 鸦鹊岭镇财政所:蒋小然 责编:谭羽利 审核:高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