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老汉”滥发林木案被移送至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7月底,夷陵区生态环保大队在执勤巡逻中,发现了“刘老汉”涉嫌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经过侦查查明,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刘老汉”看到自家山林中的一片松树林长势很好,于是心里泛起贪念,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独自一人拿着油锯,在自家山林中先后采伐松树27株(立木蓄积23.4299立方米),砍倒后的松树,“刘老汉”又一个人将它们制成了2米长的原木。
民警在勘验采伐现场时,发现现场遗留了成片的残树断枝、大量的松树皮和一条穿过山林之间到达公路边上光秃秃的“溜槽”,整个现场周围仿佛被“剃头”一般敞亮。
经过“刘老汉”的现场指认,确定了自己作案的准确地点和犯罪过程。最后“刘老汉”供述称自己所有砍的松树都已经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7000多元。在面对民警的调查时,“刘老汉”流下后悔的眼泪:“我以前是村里的小组长,那个时候敲锣打鼓宣传政策,现在自己知法犯法,真的对不起家乡的绿水青山”。
看着“刘老汉”的后悔模样,办案民警也很感叹:绿色是我们大自然的底色,因贪图一时的经济利益背负生态刑事责任,对自己来说是“亏账”,而法律最终会把违法犯罪分子送上生态的审判席。
通讯员:何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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