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宣传先行。为了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路口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夷陵区交警大队在城区10个重点路口增设25块文明提示牌,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近段时间,夷陵区交警大队加大文明创建整治力度,强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全面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交警力量。
经过前期创建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但驾乘摩托车、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现象在街头仍时有出现。“有很多群众不知道道交法第51条规定的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戴头盔的规定;有些人特别是女同志不愿意戴,怕戴安全头盔影响发型;还有的是懒得戴,因为很多人骑摩托车行程不长,觉得没有戴头盔的必要。”夷陵区交警大队政治教导员杜永超介绍。
针对这些不良驾乘习惯,交警大队制作了驾乘两类车必须戴安全头盔和文明创建内容的双面宣传牌,投放在城区重点路口,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宣传。
这25块文明宣传牌颜色醒目、图文并茂、主题突出,既有文明交通出行提示语,又有文明创建标语,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成为路口一道文明交通的风景线。杜永超强调:“文明创建关系你我他,广大人民群众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按规定戴头盔。”他号召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共同营造夷陵文明开放的形象,真正做到“满意在夷陵”。
记者:张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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