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报请各级部门同意在所属辖区14条道路共26处建设安装电子监控测速抓拍设备(含小鸦公路测速设备的改建)。根据公安部第157号令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按照省、市公安交管业务部门通知以及交管系统平台升级后的需求,对已建设投入使用的电子监控测速设备向社会予以公告,现将我区所建的电子监控测速设备信息公布如下:
夷陵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30日
来源:夷陵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责编:雷奥琳
审核:高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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