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昌市伍家岗区医疗保障局原局长周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周华在担任伍家岗区大公桥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联络组组长期间,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多次主持召开班子会议,违规决定为参与政务值班人员发放误餐费共计28445元;2017年端午节前,该街办一名工作人员代表街办收受辖区某企业负责人所送价值8000元消费卡,分发给街办干部职工,周华予以默许并领取。同时,周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周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宜昌市夷陵区文联原副主席周士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周士华在担任夷陵区文联副主席期间,于2018年11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旅行社实际控制人的宴请;于2019年8月接受下属单位负责人宴请。2019年11月,周士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远安县花林寺镇凤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纯章公款购买烟酒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经王纯章审批同意,凤阳村委会公款购买香烟、白酒共计2800元。此前,王纯章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分。2020年1月,王纯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坚强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持续不断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拳整治,对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以及收受快递礼品和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性变异问题重点纠治。要按照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要求,组织开展为基层“减负”、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项目投资及统计数据造假、招商引资造假等六个专项治理,严肃查纠“三不”(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三假”(假作为、假落实、假政绩)问题、巩固“三减”(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成果,以良好作风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日常监督与重要时间节点监督相结合,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比对方法精准发现“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节日值守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快速处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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