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传销层出不穷,虽经严厉打击,依然屡禁不止。传销正是充分利用了人性弱点,极力鼓吹短时间内可快速致富的谎言,以致部分群体深入陷阱不能自拔。针对传销这个社会毒瘤,提示大家从以下几方面认识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一、传销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的表现形式
1.“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团队计酬”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三、传销的社会危害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尤其破坏金融秩序。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人终将血本无、倾家荡产。同时,与传销伴生的还有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非法集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2.助长少数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理。传销组织者通过编造谎言、“洗脑”等手段,让不少急于发财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下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 自拔。
3.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参与传销者多为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学生等弱势群体,被骗后容易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严重刑事案件,既损害群众利益,还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4.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信任度严重下降,导致家庭不和谐,破坏社会的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
5.传销具有很强的传播性,极易复制。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在获得暴利后或者是遭到执法部门打击时,往往带领下线改换门庭,重新骗人。
传销害国、害民、害己,请大家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传销行为。如发现传销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专线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