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夷陵区龙泉镇向宜昌市东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放了该镇第一张《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夷陵区龙泉镇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证》,此举标志着龙泉镇建筑垃圾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时代。
2020年4月起,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泉分局开始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查处违法、超范围倾倒建筑垃圾案件23起,罚款56800元。
为切实规范建筑垃圾管理,龙泉镇出台了《龙泉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镇域内的建筑垃圾实行“统一审批、统一管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施工单位需先行向龙泉镇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经审批合格、办理相关证件后方可处置。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进行清运作业,确保运输过程覆盖严密,不撒漏污染环境,统一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处置场地。
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建筑垃圾管理力度,以“最高标准、最严处罚、最强规范”,促进全镇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通讯员:严晶芳
责编:雷奥琳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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