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夷陵区民政局充分发挥兜底保障职能,上半年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9149万元,惠及全区2.2余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留守老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
从今年4月1日起,夷陵区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710元/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540元/人。上半年,区民政局共为7944户14171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2952.31万元低保金,为2425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2339.14万元供养金,其中,为4822户8780名建档立卡对象发放1777.09万元低保金和2367名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发放1155.52万元特困供养金。3月至6月,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00元/人/月和150元/人/月,共为全区3609名困难残疾人和542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753万元。
今年年初,夷陵区民政局还分别为14035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446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了647.7万元春节慰问金,并为疫情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了659万元生活补贴资金,近期还为20141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了面值100元的“爱心消费券”,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统计显示,上半年区民政局共落实临时救助1846人次231.19万元。同时,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51.66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51.52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对象发放649.18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56.31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对象发放248.67万元。截至6月,区民政局还发放矽肺病人生活困难救助、城镇定救、原昌达化工五七农场工困难救助等其他社会救济救助资金157.6万元。
通讯员:周慧玲
责编:雷奥琳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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