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联合开展在建项目落实“四项制度”情况检查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5月1日,国家颁布施行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明确了对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落实“四项制度”,即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代发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

此次检查对全区27个在建设项目家家到、户户落,全面检查“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对每个项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条宣讲等形式,让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提高法律意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让农民工知晓专门保护其权益的法律宝剑,更好捍卫其合法权益,为富美夷陵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通讯员:左永刚
责编:谈金临
审核:朱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