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夷陵区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区内企业正在有序复工复产,夷陵区人民法院大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2020年1月7日,夷陵法院受理原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饮用水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夷陵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并联系被告,欲组织双方年后调解。后因突发疫情,案件审理被迫延期。
夷陵法院恢复办公后,为保障原被告公司正常复工复产,承办法官张红星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当事人,从疫情影响、债权实现效率等方面,劝说双方协商解决纠纷,最终促使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3月24日一早,原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撤诉申请及撤回保全措施申请递交法院,夷陵法院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解除了保全措施,缓解了特殊时期原被告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保障了两公司的正常运转。
夷陵法院将继续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以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讯员 黄璐 责编 鲁彬彬 审核 高秉龙 朱家梅)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