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纲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可行。会议决定批准《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区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省委关于加快建成支点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奋力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要求,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全市奋力打造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先行区中争当核心引擎,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夷陵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