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捐献器官救治他人,我助您实现生前遗愿

11月6日,在夷陵区红十字会的多方协调下,器官捐献志愿者陈先生(化名)希望与其妻子合葬于同一公墓的遗愿得以实现。

11月1日,现年54岁的夷陵区居民陈先生突发疾病被送往夷陵人民医院,因病情极其危重,经过几天抢救仍无效果。其女儿陈莹(化名)在和医生沟通,得知救治希望已十分渺茫的情况下,悲痛之余做出了一个令人敬重的决定:将父亲的部分器官捐献出来,用于救治他人的生命。

收到捐献人意愿后,夷陵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迅速来到医院,帮助捐献人完成捐献手续。其间,得知陈先生生前留下遗愿,希望身后能与妻子同葬于一个公墓。原来,陈先生妻子已于几年前病逝,安葬于夷陵区姜家湾公墓。为帮助陈先生实现生前愿望,区红十字会立即与区民政局以及姜家湾公墓所在地东城试验区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咨询相关事宜,得到了各单位的大力支持。11月6日上午9时,区红十字会会同区民政局、东城试验区负责人以及陈先生家属一起来到姜家湾公墓,现场落实了陈先生的墓地,并当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大家都对陈先生及其女儿的爱心善举表达了敬重之情,陈先生女儿也对各单位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11月6日,陈先生已完成器官捐献。7日,陈先生的骨灰在亲朋好友的护送下,安葬到了妻子长眠的地方。

(通讯员:刘莉萍 责编:卢薇 审核:朱家梅)